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187号
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
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决定》(桂政发〔2011〕4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钦州矿务局要综合考虑煤矿资源条件、开采条件、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找准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难点,以推进采煤、掘煤和运输机械化为重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选用先进、适用、成熟的采掘运支护技术,坚决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创新,确定适合自身条件的开采方法工艺,制定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规划及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确保煤矿机械化改造实现预定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11年起对钦州矿务局实施以下内容的机械化改造:
采煤:实现机械落煤、装煤、运煤,鼓励实现高档普采或综合机械化采煤。
掘进:实现机械装载(自溜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煤巷、半煤巷实现机械化掘进,鼓励在岩石巷道采用机械化掘进。
运输: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采区实现带式(或刮板)输送机运煤,减少串车运输;逐步实现辅助运输机械化。
——2011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全面铺开。
——2012年基本完成煤矿机械化改造。
——2013年全部完成煤矿机械化改造。
三、工作步骤
(一)铺开阶段(2011年底前)
1. 加快推进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2011年底前,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召开加快推进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改造会议,组织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学习借鉴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的成功经验,统一思想。
2. 深入调查研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钦州矿务局在充分研究矿井提升、运输、通风、供电、供排水系统、煤层赋存条件和井巷条件等详细资料的基础上,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市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3. 审批。2012年1月中旬,市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进行审核,1月底报自治区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二)推进阶段(2012年2月-2012年12月)
钦州矿务局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经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并督促企业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煤矿机械化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煤矿企业推进机械化改造。钦州矿务局要按照煤矿机械化改造方案时间安排,稳步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
(三)验收阶段(2013年3月前)
钦州矿务局完成机械化改造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人民政府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向自治区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意见。自治区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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